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通知》。 据悉,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对于工资扣减以及住房贷款会直接相关。根据新规,2019年,你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或可能减少。 根据通知,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所调整。文件显示,2018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6795元;最低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59元。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3657元调整为了3359元,而根据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发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中也特别提到了,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缴存单位可在5%和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次,同一单位的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 通知要求,各单位需要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那么调整后会有什么变化?举个例子,如果按去年缴纳公积金按最低基数3657元计算,个人月缴存比例7%,单位月缴存比例11%,每个月账户月缴存额为658元。而2019年开始最低基数为3359元,个人月缴存和单位月缴存比例都变为5%,那每个月账户月缴存额将变为336元。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编辑/姜天群 版权归河北河青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