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概念 二、保险主体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合同中的各种“期限”名词解释 路 保险的补偿原则保险的赔偿原则 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是它的立身之本,而这个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三要素: 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特定灾难事故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以及保险金额内 2.人身保险的给付 保险数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 保险四大赔偿原则一、损失补偿
给你们小总结一下就是: 损失补偿原则一共包含两层含义: 1.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前提,有损有赔,无损无赔 「无损失,要钱没有╮(╯▽╰)╭」 2.以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能使其获得额外的收益,即以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失前的经济状态为限,避免保险演变成为赌博行为或者诱发道德风险。 「赌博和道德危机大家都比我懂(#^.^#)」 二、近因原则
给你们小总结一下就是: 1.保险人(保险公司)怎样赔 「近因原则,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最直接、最有效、最起决定性的原因」 「‘近因’属于被保风险」 2.保险人(保险公司)怎样不赔 「‘近因’属于除外责任或者未保风险」 三、分摊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同一被保险人以同一标的物向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保险人投保相同的保险,而且保险总金额超过该标的的价值的行为 「A为一价值1万元的苹果分别向BC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共计1.5万保额的被偷吃险种」 给你们小总结一下就是: 保险人如何对损失后的赔款进行分摊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比例责任制。又称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制,是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实际损失」 2.责任限额制。也称赔款比例分摊制,是指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额作为分摊的比例而不是以保额为分摊的基础。计算公式为: 「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所有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额的总和×实际损失」 3.顺序分摊制。按出单时间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在其损失额超出前家公司的保险额时,再在其保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如果在有其他保险公司承包,那么依据时间顺序按照此方法顺推下去。 「你先赔,我垫后」 四、代位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给你们小总结一下就是: A车撞B车 A车不赔偿 B车先报B保险 B保险找A车赔偿 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含义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