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已经画上句号,在过去的这一年,p2p行业合规建设迎来了四大“利好”。 路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发布,合规检查成重点 8月13日,P2P网贷风险整治办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和中国互金协会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108条)。而此次,108条清单的发布意味着全国统一的合规检查正式拉开帷幕。 108条合规检查清单主要由网贷监管细则中的十三条红线、平台需履行义务、信息披露、重点领域红线等组成 。 此次108条检查清单从全国层面统一合规检查口径,避免了地区性的监管套利或过度监管。 2.银行存管白名单正式出炉 2018年9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平台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25家P2P存管银行“白名单”,随后又陆续公布9次,截止12月29日,通过测评的存管银行白名单已经增至43家。 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把“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作为网贷平台合规硬性条件。 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57号文”要求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从此,“银行存管白名单”成为网贷机构通过合规备案的硬性条件。银行资金存管可以有效的把平台和出借人资金隔绝开来,防止平台挪用出借人资金,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3.网贷行业正式纳入银保监会管理序列 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正式挂牌,银监会、保监会随之成为历史。 继11月2日央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对P2P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满足中小微实体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作出肯定后,11月13日,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在第三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管制度的职能由银保监会承担。《规定》的发布,进一步肯定了网贷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为行业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在监管职能归属问题上奠定了契机。 这对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4.《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发布,肯定互联网金融积极作用 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 在这篇长达204页,囊括了23个专题的报告中,共有11处提及“互联网金融”,3处提及“P2P”。《报告》认可了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正面评价了其在社会融资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报告》中提到从2013年起,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小额、短期、低门槛贷款业务,就呈现井喷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P2P等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9%。互联网金融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便利居民借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可以看出,“合规”“备案”是整个2018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也将是2019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全国采用统一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银行存管白名单也将陆续公布,一切关于网贷备案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行业合规发展的道路也逐渐明朗。 互联网金融是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小微实体企业提供服务,是它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