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智慧养老:裸奔的老年“数据人”

人如故| 2019-3-19 09:00 阅读 865 评论 0


电影《机器人与弗兰克》海报 资料图

智慧养老的最大特点是老人的家庭生活24小时处于远程检测当中,老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这里的隐私不仅包括老人家居生活的物理隐私,还包括反映老人心理、生理及行为方式的信息隐私,而信息隐私是比传统隐私要复杂得多的新型隐私类型

粟丹

2012年,美国电影《机器人与弗兰克》上映,好多年轻人奔着好莱坞科幻大片而去,结果却被这部讲述孤独老人与照护机器人之间的情感故事深深打动。片中的养老机器人正是未来人类养老的新模式:智慧养老。

人口老龄化与全球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趋势。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15岁与65岁的人口年龄比将从当前的9:1下降至4:1。随着老龄人口数量的逐年攀升,老年人慢性疾病的总发病率也在快速增长。

在老年慢性病的控制中,治疗并非是核心手段,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反而十分重要。这就要求家庭、医院及养老机构改变传统观念及模式,开发出满足老人康养需求的医养结合模式,为老人提供健康、安全、便捷、舒适的现代化智能养老服务。由此,智慧养老模式悄然兴起,并迅速得到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发端于“普世计算”概念

智慧养老是指将智能信息技术应用于养老服务中,通过智慧养老云平台,实现人、物、信息及各类社会服务资源的广泛汇聚、互联互通与精准配置,以满足不同老人的个性化需求。

美国是率先进行老龄化技术研发的国家。早在1991年,美国计算机专家马克·威瑟就提出“普世计算”概念,试图将计算机技术融入到家庭环境中,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由此产生了智能家居。智能家居养老主要是通过对老人家居生活的远程监控,根据数据信息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或医疗帮助的远程医疗模式。德国开发出环境辅助生活系统,通过感应传输装置,将家里的各种电器智能化,对居家者的状态和环境进行分析,以增强老年人的独立生活能力。

日本作为最早进入老龄化和超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充分发挥了其在机器人研发和制造领域的优势,开发出了多种针对老年人照护的服务机器人,对老人的生活进行管理和照顾。

家庭成员恐变“数据人”

智慧养老的技术核心是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信息文明正在使人类前所未有地迈入一个国与国、人与人、人与地球感知互联的“超级全球化”时代。然而,超级全球化过程在给我们带来无尽欣喜与期望的同时,也对我们既有的法律、伦理与秩序提出了严峻挑战。

就智慧养老而言,对我们的第一个挑战就是解构了我们关于家的一系列观念系统。家在物理意义上是指居住之地,即房屋。在社会组织意义上是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共同体,即家庭。如《周礼》所言,“有夫有妇,然后为家”。精神文化意义上的家,是指人们认可、信赖的归宿地,即精神家园。而智慧养老中的家因为智能产品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家变为一个配备了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住宅,或者说是为满足家庭需求而进行远程监控的连接设备或能源系统。由此,家不再是私密的活动场所,反而变成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

房屋的物理环境改变,随之也带来家庭成员的改变。家庭成员由一种生物意义的存在而变为信息化实体与生物性人体共存的状态,也就是说,家庭成员既是血肉之躯,也是抽象的数据人、透明人抑或拟真人。因为物联网技术中的传感器和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可以收集各种物理和生理数据,如心跳、呼吸及心电图等,再通过算法推断出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状态及活动规律,这个意义上的人就变成了数据人、透明人。

随着家庭成员存在方式的改变,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悄然发生改变。在传统家庭当中,家作为一个具有情感和永久性的地方,家庭成员通过爱与亲密关系的表达来加强彼此的联系和可沟通性,这是人类营造共同生活的基础。而数据人的数据交互生活方式,拟真人的现实虚拟交织、线上线下同步的生活状态,正逐步弱化他们在现实世界的情感表达欲求和交流沟通能力,反而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对虚拟世界的沉醉和信息技术的依赖。如此一来,老人虽然能享受到照护机器人及远程医疗提供的各种养老服务,但是子女的陪伴和爱的表达却少了。

没有任何隐私的老人

基于家的观念系统改变,所带来的第二个挑战是法律上的隐私理论。在传统隐私理论中,隐私指向与公共领域相对的私生活领域。“隐”与“私”从字面来理解,就是个人享有的隐匿、隐遁,是免于公开和外来干扰的自由。家作为人类生活最大的私密性空间和对抗外来侵犯的堡垒,家庭成员的私生活秘密是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而智慧养老的最大特点却是老人的家庭生活24小时处于远程检测当中,老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这里的隐私不仅包括老人家居生活的物理隐私,还包括反映老人心理、生理及行为方式的信息隐私,而信息隐私是比传统隐私要复杂得多的新型隐私类型。

基于信息隐私的复杂性,我们所面临的第三个挑战便是隐私保护的制度困境。我国的隐私保护规定出现较晚,2000年以前,隐私主要是由司法解释进行间接保护。2000年以后,在修订和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中频频出现了隐私和隐私权规定,其主要针对物理空间的私生活安宁和私生活秘密保护。2010年以后,我国一些立法文件及司法解释中出现了信息隐私的表述。2017年,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表明我国已经有了信息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但在物联网技术的隐私威胁面前,仍然是力不从心的。

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言,21世纪法律遇到的最严峻挑战就是隐私权保护。这种挑战既来源于技术革新的速度远远快于社会监管能力提升的速度,也归因于我们思维方式的落后、隐私概念的匮乏以及制度安排的僵化。因此,迫切需要我们转变思维方式、重构概念范畴、变革法律体系,全方位思考智慧养老带来的法律挑战。

(作者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高恒涛

2020-07-01 16:24
银行 渤海银行将赴港上市,国内银行今年首单IPO要来了!
2020年过半,市场终于迎来今年第一只银行新股。6月30日,总部位于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 <详情>
2020-07-01 16:17
信用卡 平安银行国美联名信用卡,带你解锁热巴专享福利
近日,国美与平安银行携手推出首张以“品质生活”为主旨的联名信用卡正式发行,直击品质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