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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长了毛的心肝| 2019-4-13 08:20 阅读 1767 评论 0

“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种做法造成了很多人对银行的反感。不过现在在银行柜台上,这种提示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常见于一些超市柜台或者商店中。

其实,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将储户存入银行卡的1000元打成100万元,一般情况会立马发现。毕竟涉及到银行金额权限的问题,会进行逐笔审查。而且银行一日三对账,基本上当天就会发现。银行会通过预留的电话立马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如果教科书式的耍赖,认为“你打错了就是我的”。这有可能涉及到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了。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银行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这肯定会胜诉的。胜诉之后,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人会想,我可不可以拿着100万去放贷?或者存其他银行挣利息呢?等着法院判决,然后执行就行了,至少自己还能留存一部分利息?这也不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所以,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工作人员点错钱,确实应当承担工作失误责任。但是也就扣发个奖金什么的,损失可能几百几千元。如果将100元打成1000元,工作人员可能会吃亏自己补上。如果金额超出工作人员承受的限度,当然会必须要公事公办了。当然可能也会影响到银行网点的利益,不过100万元实在是金额太大了,任何人和网点都不可能主动承担下来。所以设法解决,甚至要走民事诉讼程序。

往严重了讲,这种不当得利甚至会触犯《刑法》。《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表述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可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也是依照侵占罪处理。

所以,虽然走法律程序很麻烦,但是当我们的不当得利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肯定也不得不走了。如题目中所说的1000元打成100万元肯定是必须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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