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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可以不用还,是真的吗?快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万人迷| 2019-4-17 14:30 阅读 858 评论 0

千百年以来,人们都坚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如今时代变了,只有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恶徒才会被处以极刑,大多情况下,都会给罪犯一条改悔道路的。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也是为大家广泛所接受的事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超前消费观影响着这一代人,驱使了网贷行业的兴起。但是高额的利息和逾期后的暴力催收,让很多朋友都深受网贷折磨,尤其是那些已经陷入以贷养贷的人群,一旦被网络高利贷榨干了,现金流断裂,随之而来的则是逾期后疯狂的非人性的催收。但你知道吗?并不是所有的网贷我们都一定要还的。现在,我们来细数一下哪些网贷可以不还。


一、非本人意愿签订的网贷:

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通俗点来说就是被套用身份信息后的“被贷款”,经由本人发现,并且向银行及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事实认定后,此时合约无效,你是不需要偿还的。

二、放款方行为属于高利转贷:

什么是高利转贷?放款方通常会通过套取机构贷款并且用此贷款给他人放贷从而获利,而且贷款机构知道这笔款项的非法用途并且还纵容放款方此行为。这样的贷款行为就构成了恶意串通,并且属于高利转贷罪,这两笔贷款在法律的意义上都是属于无效贷款。

三、实际并未发放的网贷:

虽然借款方已经和网贷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实际上网贷公司,并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给借款人贷款,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贷款,根本不需要偿还。


四、贷款主体不合法:

根据国家规定,贷款机构必须持有人行发放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且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另外还要知道如果你借款的对象不是机构而是个人,那么贷款主体的个人,按照《贷款通则》第17条的规定,借款人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借款主体不符合规定:

一般网贷都属于民间借贷,而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其中,那他们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而且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这样的贷款也是无需偿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六、贷款内容规定不清晰: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明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违反上述内容,合同内容缺少不清晰的,可能会导致整份合同或部分合同无效。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也是无需偿还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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