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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公积金最常见36问,答案都在里面

周子安| 2019-6-27 04:00 阅读 5694 评论 0

有关公积金业务的问题大家都很关心,比如,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利息如何计算?下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就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01

- 问答时间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02

- 问答时间 -

我是某单位职工,我能自己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不能,单位职工个人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由职工所在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具体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相同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03

- 问答时间 -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年内个人征信记录、银行结算账户资料、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缴存证明。

04

- 问答时间 -

缴存基数就是每月工资单里个人部分扣的金额吗?缴存的比例范围是多少?

不是。工资单里扣的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金额是每月缴存额,不是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个人月缴存金额÷个人缴存比例。目前缴存比例是5%—12%,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比例,且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05

- 问答时间 -

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什么时候截止办理?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具体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相同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0日前办理本月数据,11日开始为次月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06

- 问答时间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在什么时候办理,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在每年的7月份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07

- 问答时间 -

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应该怎样办理,提供哪些资料?

①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单位设立文件原件;②银行开户证明;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如需托收的单位另需提供一式两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协议书》。单位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时还需提供:上级单位(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上级单位(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企业社保缴纳名单。

08

- 问答时间 -

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是多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按结息日银行挂牌公告的1年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如遇国家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时,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09

- 问答时间 -

买商品房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付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产权不是本人,还需提供产权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此业务产权人本人或其配偶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及浙江政务网站办理。

10

- 问答时间 -

购买二手房或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职工购买二手房或已做房产证的现房,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房产证原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的,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产权不是本人,还需提供产权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此业务产权人本人或其配偶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及浙江政务网站办理。

11

- 问答时间 -

职工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宁波大市外购房需提供银行付款凭证交易记录;浙江省外购房另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在购房地的户口证明或工作证明。

12

- 问答时间 -

拆迁(征地)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子拆迁安置,拆迁户有拿出自付资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3

- 问答时间 -

房子拆迁(征地)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拆迁直接安置未申领房产证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差价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已申领房产证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房产证原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4

- 问答时间 -

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建房用地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5

- 问答时间 -

在农村翻建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6

- 问答时间 -

大修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大修审批表》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和所需大修工程造价预算书的原件(大修审批表)。

17

- 问答时间 -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应到房产抵押银行复印房产证,并请贷款银行在上述复印件上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如房产证上未注明抵押情况,还由贷款银行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并盖章。

18

- 问答时间 -

还贷提取在时间及金额上有什么限制?

还贷提取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

19

- 问答时间 -

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要带哪些资料?

由本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职工提取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纯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产权人本人或其配偶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及浙江政务网站办理。

20

- 问答时间 -

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带哪些资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银行还贷明细。部分银行商业贷款此业务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及浙江政务网站办理。

21

- 问答时间 -

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

取得大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含组合贷款,且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的职工。职工的公积金必须是在本市缴存。

22

- 问答时间 -

办理委托提取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职工携带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还贷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有共同提取人的还需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主借款人及所有共同提取人需一并到中心服务大厅或网点面签委托协议。

23

- 问答时间 -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购房或还贷时,是否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尚不足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或不足以还贷的,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或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之和。提取时,职工需提供被提取人(配偶、父母和子女,下同)书面同意凭证或代办人面签具结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及《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按本规程相关条款的相同情形,提供有关证件资料。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24

- 问答时间 -

退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证原件。

25

- 问答时间 -

职工离职,户口迁出宁波,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类职工离职后需半年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原件,户口迁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6

- 问答时间 -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提取时间为:租赁合同期及租赁合同结束后一年内,每年只限提取1次。

27

- 问答时间 -

市场上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为700元,提取时间为:租赁合同期及租赁合同结束后一年内,每年只限提取1次。

28

- 问答时间 -

之前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比较低,现在到新单位后缴存基数比较高,请问如果我现在买房申请贷款的话,贷款额度是按照之前单位的缴存基数算,还是按照现在单位的缴存基数算?

按照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12倍计算,还贷能力按照申请贷款时缴存基数60%测算。

29

- 问答时间 -

首套房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是多少?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行首套房5年期(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月利率为2.29166‰。

现行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月利率为2.7083‰。

注:月利率=年利率/12

30

- 问答时间 -

第二套房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是多少?第二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是多少?

拥有第一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购买第二套房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即:现行第二套房5年期(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025%,月利率为2.52083‰。现行第二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月利率为2.97916‰。结清首套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利率参照首套房执行。

31

- 问答时间 -

贷款逾期后,计算逾期罚息利率标准是多少?

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50%加收逾期贷款罚息。

32

- 问答时间 -

每月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贷款利息按月计息,其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利息=当月剩余贷款本金×贷款月利率。

现以贷款金额10万元,贷款期限20年,5年期以上首套房贷款月利率2.7083‰为例。

第一个月的贷款利息=10万元×2.7083‰=271元。

当贷款本金剩余8万元时,该月的贷款利息=8万元×2.7083‰=217元

33

- 问答时间 -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怎么测算?组合贷款还贷能力如何测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按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金额,不超过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

组合贷款还贷能力按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缴存基数的60%测算。

34

- 问答时间 -

男女朋友之间共同购买的房屋,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房屋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5

- 问答时间 -

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有什么区别,另外,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自己选择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从利率上看两种方式都是一样的。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是不变的,即每个月还款额都是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偿还贷款的本金是一样的,利息则是逐月递减。前者还款压力小,但总的利息支出多;后者开始还款压力较大,因前期本金还款多,故总利息相对前者少一些。你可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自行选择一种还款方式,但借款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

36

- 问答时间 -

组合贷款中的首付款比例如何认定?

如果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一致,导致首付款标准不同的,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款采取就高原则。



一、在大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查询公积金的途径有:

1、浙江政务服务网

途径: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zjzwfw.gov.cn/),点击个人办事-房屋-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或公积金查询)。

2、浙里办APP

途径: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服务-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查询),或订阅-添加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查询)。

3、支付宝

途径: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城市服务-城市选择宁波-办事大厅-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或公积金查询)。

4、中心网厅或建设局网站

途径:打开中心网厅(http://gjjwt.nbjs.gov.cn:7001/gjj-wsyyt/yyt.html)或建设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点击-公众查询-个人网上业务。缴存职工可选择“个人网上业务”或“个人网上业务政务服务网入口”。

5、可拨打语音查询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者18位身份证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即可查询本人账户。

6、职工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查询卡到中心柜台或查询机上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重点是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等。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的举报电话:0574—59950312;举报邮箱:zfzx_1909@163.com;邮政编码:315600;通讯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50弄8号。

三、宁海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的具体地址和业务咨询电话分别是:

1、工商银行跃龙支行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85号,咨询电话:65259839、65259659;

2、建设银行个贷中心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87号,咨询电话:65579039、65579062;

3、农业银行城区支行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中路45-2,咨询电话:65508070;

4、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99号,咨询电话:65578140;

5、交通银行宁海支行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咨询电话:65266126、65266129;

6、宁波银行支行营业部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时代大道158号,咨询电话:83551201;

7、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咨询电话:6555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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