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 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和征信系统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对于以后你办理银行各项业务都会受到限制(比如车贷、房贷等等)。 以上是兴业信用卡恶意透支影响的介绍。 更多信用卡知识请关注:养卡人信用卡中心(www.Yangkaren.com)。 卡神网|卡奴网|网贷之家|pos机|卡友论坛|透支卡|玩卡网|金融理财|办卡、用卡、养卡尽在养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