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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子注意了!借贷APP“换新衣”,5分钟让你欠债10000元!昆明学子注意了!借贷APP ...

养卡器| 2018-7-4 00:04 阅读 1545 评论 0

即便穿上“回租贷”马甲

但仍是钻法律空子的“校园祸害”

“回租贷”不仅侵犯大学生的权利

也会坏了整个网贷行业的规矩与未来

眼下,“校园贷”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马甲”

将小额现金贷款业务伪装成“回租贷”

名为租赁,实为借贷,通过读取通讯录等方式

控制和威胁借款人

校园贷其实就是高利贷,通过“无抵押无担保”,“凭学生证申请5分钟轻松搞定”,“48小时到账”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大学生的眼球。

校园贷有两大特点:

第一,高利息,为了逃避监管,校园贷机构巧立名目,将一部分利息改头换面,变成服务费用,而大学生并不清楚,每笔不多的手续费,会大大的提高贷款成本。

第二,还款方式,校园贷常常是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按照某校园贷机构公布的资料,以一笔总额为24000元的分期业务为例,选择12个月还款,利息为每月1.5%。

12个月的利息合计为24000×1.5%×12=4320元。表面上来看,年利率是18%,但实际上,贷款成本为33.2%,远远超过了24%的民间借贷。

什么是校园贷

目前,这一新型借款方式瞄准在校大学生,甚至让部分学生陷入“套路贷”的圈套。校园贷“变脸”为回租贷,原因有两个:

一、由于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重拳出击,有效遏制了“校园贷”的蔓延势头,不法网络借贷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来了

二、某些网络借贷平台不会轻易放弃已经尝到的甜头,他们以另类“套路”,回避监管视线,未放弃在校大学生这块蛋糕。

所谓“回租贷”,即申请人以“抵押”手机的形式借款,但实际上手机仍在申请人手中。平台评估手机后,给出申请人可以借款的额度和需要支付的服务费,但双方签署的并非借款合同,而是租赁合同。借款后,申请人还款以支付租赁费“回租”手机的名义,付出高额费用。

这样做,一方面避免了借款合同中年利率的限制,另一方面,通过要求申请人改换ID账号和密码、读取通讯录等做法,掌控了申请人的隐私信息。比如就有大学生通过“回租贷”5分钟的时间注册后借款2000元,却陷入“循环贷款”、利滚利后,短短3个月贷款已经“滚”到了1万元。

应当看到,“回租贷”退去马甲以后,仍然是不折不扣的“校园贷”——“回租贷”面对的对象,仍然是在校大学生,而非其他群体;而“回租贷”的盈利模式,是对在校大学生实施的资金增值性流转,虽然资金数量不大,盈利空间却不小。“回租贷”的这些因素,与“校园贷”的模式完全相同。

除了“回租贷”盈利是以“租赁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不是以确定利率获利以外,其他方面与校园贷无差。

更重要的是,“回租贷”同样具有校园贷的危害。根据以往的总结,校园贷具有高利贷性质,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放贷人会要求学生提供相关个人隐私信息或抵押物信息,催讨还款时会使用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方式。

虽然“校园贷”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与遏制,但换个“回租贷”马甲的“校园贷”,仍是钻法律空子的“校园贷”。“回租贷”侵犯大学生的权利,阴影会笼罩大学生的心理,坏了整个网贷行业的规矩与未来。

对此,要提醒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心态,避免主动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依法保护好自己,相关方面要按照谁打大学生的主意就追究谁的思维,精准打击“回租贷”,断了风贷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念想。

大学生自身也要反思

回租贷”玩的是“租赁”的障眼法,实为“现金贷”,比如报道中陷入“回租贷”圈套的学生刘羽,尽管是借款,但和普通小额现金贷款不同的是,她和平台之间,签的是租赁合同。2000元借款金额,实际上刘羽只拿到1600元。扣除的400元,被平台方以“租赁费”的名义收取,而这不过是为了“规避”对校园贷的监管。

其实,尽管借贷“换穿马甲”,但仍是借贷,大学生自己又何尝不知,实际上,大学生本来就是为的借款,因此,“校园贷”虽经打击,“换穿马甲”后却仍有市场,乃至让不少大学生陷入“回租贷”圈套,大学生自己值得反思。

有专家分析,“学生群体虚荣心强,自控力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又太弱了。”大学生陷入“回租贷”圈套,正是如此。比如刘羽,“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换了新手机,我也想换一部,但那段时间花销有点大,手头紧”,也正是因为攀比消费之下的借钱买手机,陷入“回租贷”圈套。

于抵制非法“校园贷”,作为大学生,本来应该不缺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显然,一旦攀比消费成为追求,即使是大学生,也失去了正常的辨识能力。对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

一、要高度警惕。提高自己对不良“校园贷”业务及其变种形式的甄别和抵制能力。

二、要理性消费。

三、要知法用法。这显然是切中要害的提醒。

严格打击非法“校园贷”

把“回租贷”称之为违规不良“校园贷”的变种,也算恰如其分,就其直接或间接危害看,与违规不良“校园贷”比一点也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外,就“回租贷”产生的直接原因看,这也与相关的制度不完善有关。目前,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判断何为高利贷的问题上,以年利率是否超过36%为标准,超过即为高利贷。但目前实施“回租贷”的一些App上提供的日利率,其年利率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这些平台私底下却以其他高额费用日“租赁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钻了法规的“空子”。

纠治“回租贷”,除了直接的禁止外,根本上还需更多的措施和努力。一方面要促使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制规定,把“回租贷”明确纳入到违规金融经营的范围内进行打击。

从高考生录取到大学新生报道,这是“回租贷”开展业务的最佳时机,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打击的最好时机,监管部门需要及早动手,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同时,对这些从业者设立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时间内甚至终生禁止其从事金融业务。

另一方面,则是创造更多有利条件,采取更多优惠政策,让正规金融机构的合规“校园贷”快速壮大起来,满足在校大学生的合理需求。

此外,提醒广大学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如发现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贷款业务的,消费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即便穿上“回租贷”马甲

但仍是钻法律空子的“校园祸害”

“回租贷”不仅侵犯大学生的权利

也会坏了整个网贷行业的规矩与未来

眼下,“校园贷”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马甲”

将小额现金贷款业务伪装成“回租贷”

名为租赁,实为借贷,通过读取通讯录等方式

控制和威胁借款人

校园贷其实就是高利贷,通过“无抵押无担保”,“凭学生证申请5分钟轻松搞定”,“48小时到账”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大学生的眼球。

校园贷有两大特点:

第一,高利息,为了逃避监管,校园贷机构巧立名目,将一部分利息改头换面,变成服务费用,而大学生并不清楚,每笔不多的手续费,会大大的提高贷款成本。

第二,还款方式,校园贷常常是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按照某校园贷机构公布的资料,以一笔总额为24000元的分期业务为例,选择12个月还款,利息为每月1.5%。

12个月的利息合计为24000×1.5%×12=4320元。表面上来看,年利率是18%,但实际上,贷款成本为33.2%,远远超过了24%的民间借贷。

什么是校园贷

目前,这一新型借款方式瞄准在校大学生,甚至让部分学生陷入“套路贷”的圈套。校园贷“变脸”为回租贷,原因有两个:

一、由于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重拳出击,有效遏制了“校园贷”的蔓延势头,不法网络借贷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来了

二、某些网络借贷平台不会轻易放弃已经尝到的甜头,他们以另类“套路”,回避监管视线,未放弃在校大学生这块蛋糕。

所谓“回租贷”,即申请人以“抵押”手机的形式借款,但实际上手机仍在申请人手中。平台评估手机后,给出申请人可以借款的额度和需要支付的服务费,但双方签署的并非借款合同,而是租赁合同。借款后,申请人还款以支付租赁费“回租”手机的名义,付出高额费用。

这样做,一方面避免了借款合同中年利率的限制,另一方面,通过要求申请人改换ID账号和密码、读取通讯录等做法,掌控了申请人的隐私信息。比如就有大学生通过“回租贷”5分钟的时间注册后借款2000元,却陷入“循环贷款”、利滚利后,短短3个月贷款已经“滚”到了1万元。

应当看到,“回租贷”退去马甲以后,仍然是不折不扣的“校园贷”——“回租贷”面对的对象,仍然是在校大学生,而非其他群体;而“回租贷”的盈利模式,是对在校大学生实施的资金增值性流转,虽然资金数量不大,盈利空间却不小。“回租贷”的这些因素,与“校园贷”的模式完全相同。

除了“回租贷”盈利是以“租赁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不是以确定利率获利以外,其他方面与校园贷无差。

更重要的是,“回租贷”同样具有校园贷的危害。根据以往的总结,校园贷具有高利贷性质,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放贷人会要求学生提供相关个人隐私信息或抵押物信息,催讨还款时会使用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方式。

虽然“校园贷”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与遏制,但换个“回租贷”马甲的“校园贷”,仍是钻法律空子的“校园贷”。“回租贷”侵犯大学生的权利,阴影会笼罩大学生的心理,坏了整个网贷行业的规矩与未来。

对此,要提醒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心态,避免主动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依法保护好自己,相关方面要按照谁打大学生的主意就追究谁的思维,精准打击“回租贷”,断了风贷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念想。

大学生自身也要反思

回租贷”玩的是“租赁”的障眼法,实为“现金贷”,比如报道中陷入“回租贷”圈套的学生刘羽,尽管是借款,但和普通小额现金贷款不同的是,她和平台之间,签的是租赁合同。2000元借款金额,实际上刘羽只拿到1600元。扣除的400元,被平台方以“租赁费”的名义收取,而这不过是为了“规避”对校园贷的监管。

其实,尽管借贷“换穿马甲”,但仍是借贷,大学生自己又何尝不知,实际上,大学生本来就是为的借款,因此,“校园贷”虽经打击,“换穿马甲”后却仍有市场,乃至让不少大学生陷入“回租贷”圈套,大学生自己值得反思。

有专家分析,“学生群体虚荣心强,自控力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又太弱了。”大学生陷入“回租贷”圈套,正是如此。比如刘羽,“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换了新手机,我也想换一部,但那段时间花销有点大,手头紧”,也正是因为攀比消费之下的借钱买手机,陷入“回租贷”圈套。

于抵制非法“校园贷”,作为大学生,本来应该不缺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显然,一旦攀比消费成为追求,即使是大学生,也失去了正常的辨识能力。对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

一、要高度警惕。提高自己对不良“校园贷”业务及其变种形式的甄别和抵制能力。

二、要理性消费。

三、要知法用法。这显然是切中要害的提醒。

严格打击非法“校园贷”

把“回租贷”称之为违规不良“校园贷”的变种,也算恰如其分,就其直接或间接危害看,与违规不良“校园贷”比一点也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外,就“回租贷”产生的直接原因看,这也与相关的制度不完善有关。目前,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判断何为高利贷的问题上,以年利率是否超过36%为标准,超过即为高利贷。但目前实施“回租贷”的一些App上提供的日利率,其年利率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这些平台私底下却以其他高额费用日“租赁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钻了法规的“空子”。

纠治“回租贷”,除了直接的禁止外,根本上还需更多的措施和努力。一方面要促使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制规定,把“回租贷”明确纳入到违规金融经营的范围内进行打击。

从高考生录取到大学新生报道,这是“回租贷”开展业务的最佳时机,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打击的最好时机,监管部门需要及早动手,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同时,对这些从业者设立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时间内甚至终生禁止其从事金融业务。

另一方面,则是创造更多有利条件,采取更多优惠政策,让正规金融机构的合规“校园贷”快速壮大起来,满足在校大学生的合理需求。

此外,提醒广大学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如发现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贷款业务的,消费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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