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存折上显示着1000万的数字 实则只是虚有的泡沫 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错? 又到了谁的手里? 请看详细情况↓↓↓ 近日,包头市东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银行员工引发的储户起诉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还得从2010年6月说起,原告金某为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经介绍与图某结识。因金某的资金不能全部到账存银行,图某建议,由自己为其先垫资1000万元,等钱款到账后金某再退还图某。 2010年7月,金某与图某在某银行大厅见面。金某填写完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后,将图某的银行存折一同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开户及存款业务。而金某并不知道,正在为他办理业务的人是与图某串通好的该支行大堂经理张某。 在柜台的玻璃挡板内,张某假意操作后,将之前从银行内部套取出的空白存折按照图某的授意,制作成户名为金某,存款金额为10000010元(10元为开户费用)的存折,并将前期变造的存款回单交给金某。 看着真实的存折以及银行的大红章,金某以为自己完成了存款业务。之后,金某将1000万元汇入图某账户。直到2011年,金某偶然得知了图某、张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与该银行交涉无果后,金某将该支行诉至东河区法院。 法院认为,作为普通公民,金某不负对营业柜台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按规操作的管理和监督义务,也不具备对存折真假的鉴别能力,对于银行内部员工张某因构成表见代理引发的诈骗行为也无法识别,该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成立,银行应对金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生效,判决银行对金某不翼而飞的千万存款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不仅包头发生钱财“失踪”事件 全国各地都有发生! 路 多起案件警醒我们 在存取巨额钱财时 一定要谨慎小心 如发现疑问 应立即报警 来源:包头新闻网(李鸿瑶 敖曼 王荻)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李珍 校对:张艳利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