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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用卡透支催收拒还 男子被判缓刑处罚金 [打印本页]

作者: 信用卡之家    时间: 2017-5-10 23:58
标题: 信用卡透支催收拒还 男子被判缓刑处罚金
5月10日讯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透支逾期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加,龙岩市永定区一男子就因透支信用卡几经催收未还而自吞苦果。近日,永定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生意需要透支信用卡
银行催缴不还款被诉
2008年2月、8月,苏某因投资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在工商银行分别申请办理了额度为1万元、5万元的两张信用卡,并签订了信用卡使用章程和协议,保证按期还款。信用卡启用后,苏某持卡消费后均能正常还款。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苏某因投资行情不好出现经济问题,两张信用卡分别透支本金8337.01元、40591.23元,共计48928.24元。透支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短信、登报公告等方式向苏某催缴,但苏某均不予理会,拒不还款。2016年8月,银行向法院起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48928.24元,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属于恶意透支,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结合其悔罪表现、庭审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认定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此,若持卡人透支信用卡超期未还,银行有权要求您按约定限期归还,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若符合恶意透支情形,还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理智、依法使用信用卡消费,透支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纠纷,以致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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