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175号文件经媒体披露已有多日,然而其给网贷圈儿上下带来的震撼力和冲击感却迟迟没有散去。 据悉,175号文把网贷机构分为六类,简称“五退一留”,总的来看又可分为已出险机构、未出险机构和规模大、风险高机构。其中文件还要求:
风声先闻,大浪将至,行业将迎来一场更严苛和彻底的出清,这是谁都预料得到的结果。然而此轮监管之后的P2P行业还有没有未来?那将是什么样的未来?许多网贷人面对措辞犀利、“冰冷无情”的175号文开始感到迷茫了。 不过,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也有一些行业专家对175号进行了不一样的解读,给人心浮动的网贷行业打了一针“镇定剂”。 路 1月2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并举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联盟服务机构签约仪式,行业专家吴泽权应邀出席,并对网贷新政要点进行了深度解读。对于近期发布的175号文,即《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他认为这只是打破了行业内的侥幸和幻想,对合规经营的平台影响可能并没有那么大。 吴泽权分析,对比此前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三查和108条确定了合规网贷平台的标准,175号文则是确定了要退出平台的标准,其总体思想是大部分不合规、不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或高风险的机构退出,全国只保留风险可控的若干家。只是规模上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各地自定。而各地的自由裁量权是“能不能退”、“应不应关”以及退与关的时机与节奏,考虑的是可持续经营能力、有没有系统性风险、会不会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因此未来执行难度较大,不排除政策有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 在吴泽权看来,网贷模式有其长期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不宜全盘否定。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RBIF)在1月24日发布的《数字普惠视角下的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以P2P网贷行业为例》报告中认为,P2P网贷在过去的发展中已经初步证明了其对于缓解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弱势群体融资困境的重大意义以及自身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而国家鼓励支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总基调没有改变,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没有减少,P2P网贷在监管备案落地后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的来看,P2P网贷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只是由于多年野蛮生长,行业内积弊甚多,情况复杂,整个行业到了不得不进行彻底整顿和规范化的阶段。 正如此前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曾撰文提到的:
而175号文的发布,也并非是掐断P2P未来的发展,而是在严监管下对行业的一场更为严厉的整治与出清,也可以说是监管在面对平台数量依然较多,且直接关系到大量个体投资人、涉众风险较大的P2P网贷行业时,权衡利弊后的最优解。 至于P2P网贷行业的未来,我们不妨再抱一些期待,看风停浪退之后,到底是谁在裸泳,而最终留下的平台又会迎来什么样的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