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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央行回应现金贷

小新按:
趣店风波将现金贷暴利的“秘密”推向了公众的视野,主流媒体相继发声,一时之间质疑声一片。多家信托公司与趣店合作,其机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其他机构。此次热议的焦点在于把高利率的贷款借给消费水平超过消费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在价值观上有着舆论风险,另外,现金贷的商业模式被批缺乏风控,可持续性也有风险。虽然监管似乎一直处于在路上的状态,但现金贷从未像现在这样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受趣店事件持续发酵影响,对于“现金贷”的监管政策或将于近期颁布。
现金贷起源于国外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在国外通常指30天以内的个人短期纯信用贷款),随后在我国加剧异化。一段时间以来,现金贷以远超法定上限(年利率36%)的借贷利率呈井喷之势。根据提供现金贷产品的主体不同,“现金贷”可以具体分为持牌系、垂直系、电商系以及网贷系四类。而持牌系又可以分为银行系和消费金融公司系两种。受趣店风波影响,现金贷如今受到了外界热议,尽管趣店等企业强调其服务是为了满足广大未得到满足的消费需求,以及迎合普惠金融的政策实践,但是他们身上的“不稳定性”甚至是“次级”特征,成为了此次风波的触发点。今后现金贷会不会面临严厉的监管政策呢?
2017年10月28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现金贷规模扩张迅猛,发展有待规范。舆论质疑其经营模式,呼吁将其纳入监管。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央行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将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完善法律法规框架,创新监管方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穿透式监管,贯彻落实好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基本要求。此前,央行副行长易纲也公开表示,普惠金融必须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要警惕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违规和欺诈行为,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经营,都要纳入监管。

央行回应现金贷

央行回应现金贷
那么具体地,现金贷究竟应由谁来监管?实际上,与现金贷最为接近的是网络小贷,通过获取这张金融牌照,这些公司就可获得放贷资格。网络小贷牌照并非正式的金融牌照,而是由地方金融办批设的类金融牌照。对于地方监管部门来说,虽然有权发放网络小贷牌照,但是企业做的是线上业务,不仅业务面会被拓宽,而且业务涉及全国范围,地方政府也是有心无力。因为发放牌照的是地方金融办,银监会并未直接发放此牌照,若是完全让银监会来监管,那也不太现实,因此应进行协调监管。
而互联网金融的首个纲领性指导意见是2015年7月由央行、银监会、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国内各类从事p2p、众筹、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同时,监管政策持续跟进,两年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行业整顿、监管文件陆续出台。此外,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举措也不断推出,如牌照收紧、加大处罚、备付金集中监管等。
近一年来网贷监管相关政策
颁布时间
网贷监管相关政策及其具体内容
2016年8月24日
银监会等四部委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是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标志着网贷行业正式开启监管新时代。
2016年10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2016年10月13日
银监会等15部门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以及标准措施等。
2016年10月28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
2016年11月4日
银监会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校园网贷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整顿校园网贷业务。
2016年11月28日
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贷中介机构如何备案有了明确的指引。
2017年2月23日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存管业务不允许非银机构参与,同时明令禁止多头存管,P2P平台与银行的资金存管合作迅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2017年4月10日
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网贷平台在运营过程中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并要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2017年4月14日
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各地区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
2017年5月27日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2017年6月28日
央行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确认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18年6月,并要求“交易规模不能出现增长,确保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
2017年7月6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业务,下发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强调坚决整治乱象。
2017年8月16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84号文),强调机构在整改计划中要明确做到: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业务规模不再增加(以6月底机构业务规模为基数)。
2016年8月24日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要求P2P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备案信息、组织信息和审核信息,网贷行业信息披露将有据可依。
表格整理:杨悦珉
现金贷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即使是网络小贷也并不足以囊括其所有业务,现金贷业务目前尚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如何对其进行定性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就尤为重要。各地的互金行业协会应对会员单位进行排查,搞清楚哪些企业正在从事“现金贷”业务,并统计其规模和利率,同时叫停没有“网络小贷”资格的企业退出此项业务。同时,各地金融办需要提高“网络小贷”资格的发放门槛。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也应落实具体细则,使得有章可循,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而据财新消息,近期监管层已经部署了对现金贷业务的调查,银监会或将出台统一的监管办法,此次文件是今年4月文件的升级版、全面版。多个监管部门近期注意到了现金贷业务的异常活跃,银监会借此机会将出台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此文件已经内部征求意见,但具体发布时间不详。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得暴力催收、包括手续费在内的总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不得以任何其他费用名义变相收费、非持牌机构严禁从事现金贷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与非持牌现金贷公司合作放贷等。对于利滚利的模式是否要设监管红线,则看具体模式。各地也将根据情况出台相关监管细则。
(综合来源:网贷之家、财新网、中国新闻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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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hanghai Finance Institute,SFI)是一家非官方、非营利性的专业智库,致力于新金融、国际金融和金融市场领域的政策研究。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hina Finance 40 Forum,CF40)举办, 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研究院在国内率先提出新金融概念,并积极开展相关研究,逐渐形成了以新金融和国际金融为特色的研究道路。
此外,为纪念我国卓越的世界经济学家浦山先生,并推动我国国际金融与新金融的研究和发展,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于2016年7月发起成立上海浦山新金融发展基金会,并与中国世界经济学会战略合作,联合主办浦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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